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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利津县津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68781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1122民初2272号
    案号 (2021)辽1122执恢13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盘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盘山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日期 2021-10-2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利津县津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盘锦茂源石化有限公司尚欠化工轻油款9477414.15元; 二、案件受理费40121元,减半收取计20060.5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5060.50元,由被告利津县津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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