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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站(消)行罚决【2019】00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行政处罚内容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西站消防监督处消防监督员在对北京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单位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未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北京恒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现给予该公司叁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1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