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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案〔2020〕1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二、处罚款壹仟零捌拾元(1080.00元);三、没收违法所得捌拾柒元(87.00元);四、没收不合格的50块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壹佰陆拾柒元(1167.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0
    决定机关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叶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