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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5116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7月0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渔港路港口居委南侧实施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一、现场检查笔录(1份)二、照片登记表(1份)三、询问笔录(2份)四、委托书(1份)五、营业执照(2份)六、身份证复印件(3份)七、意见表(2份)八、会审单(1份)九、协议书(1份)十、整改方案(1份)十一、图纸(2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6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