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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苏张)应急罚〔2021〕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9
    决定机关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