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奉处字(2019)第262019001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经营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饮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经营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5
    决定机关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江忠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