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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红)应急罚〔202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伍万圆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5
    决定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