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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工商处字〔2016〕第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非法)所得:47510元(肆万柒仟伍佰壹拾元)。 二.罚款:52490元(伍万贰仟肆佰玖拾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11
    决定机关 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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