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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宣市监行处字(2019)1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6
    决定机关 宣汉县工商质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