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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汕(金)城执罚字〔2021〕第14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及时清理规定停放点以外乱停放“美团”共享助力车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予以罚款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30
    决定机关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