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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行执直四字[2018]04060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8
    决定机关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齐翌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