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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北械罚〔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血液透析浓缩液(JM-Ⅱ型)B液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3.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24
    决定机关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