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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滨市监处字〔2021〕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3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30
    决定机关 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