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浙杭富公路罚〔2020〕0601000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山忠贸易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总重超限)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4月7日8时56分,杭州市富阳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在江滨东大道横山村对车号为浙A1W928的载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引导该车到西环北路城北停车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71.41吨,所载货物为沙子,从东洲到三洋。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之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0.41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10 |
决定机关 | 富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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