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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云消行罚决字〔2022〕第00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9
    决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陈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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