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云消行罚决字〔2022〕第00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9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陈可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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