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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寮处字【2019】G39-G31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其赔偿因出具虚假文件、证件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5
    决定机关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赖观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