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肿瘤诊断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物及其用途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10717467.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257525A 公开(公告)日 2019-09-20
申请公布号 CN110257525A 申请公布日 2019-09-20
分类号 C12Q1/6886(2018.01)I; C12N15/11(2006.01)I 分类 生物化学;啤酒;烈性酒;果汁酒;醋;微生物学;酶学;突变或遗传工程;
发明人 李振艳; 罗怀兵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奕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陈静
地址 200233 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桂平路333号6号楼501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广谱检测意义的DNA甲基化肿瘤标志物STAMP‑EP13。EP13在正常组织和肿瘤组织中表现出显著性的甲基化状态的差异,这种差异统计学意义显著,且在实体瘤以及非实体瘤等诸多肿瘤中均能表现出这种差异,所述的非实体瘤如血液肿瘤。因此,本发明的肿瘤标志物可作为临床肿瘤的诊断、筛查、分型、检测、预后的标志物,也可作为肿瘤临床辅助诊断或预后的新型分子,或可用于设计诊断试剂及试剂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