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富公(新)行罚决字[2020]0416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1月25日10时许,民警在新登镇昌东村的澳海澜庭工地检查时发现,工地负责人汪某未及时将务工人员钟某的身份信息报送到公安机关,被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新登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