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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盘环罚字〔2018〕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1
    决定机关 盘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