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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静市监案处字〔2017〕第0602017112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责令公开更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4
    决定机关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