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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朗)应急罚〔2020〕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6
    决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