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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哈县国罚〔2018〕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7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哈巴河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古金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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