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普处字(2019)第07020172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9.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4
    决定机关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华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