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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消)行罚决字【2020】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器材未保持完 好有效(灭火器过期)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2
    决定机关 吕梁市临县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