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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青处字(2018)第292018005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5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7
    决定机关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李瑞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