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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顺监陈罚字〔2017〕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食品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食品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8
    决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