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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泽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贷款资金做保证金,办理银承汇票,虚增存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9
    决定机关 晋城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