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泽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落实“受托支付”要求,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李峰警告、李红胜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14 |
决定机关 | 晋城银保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石庆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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