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宜都工商处字[2019]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房地产广告不真实、不科学、不准确;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欺骗和误导公众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8 |
决定机关 | 宜昌市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樊光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