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江综执罚字〔2020〕第0411032001100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迪凯物业有限公司涉嫌在城市绿地内堆物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实,2019年12月26日8时40分,当事人杭州迪凯物业有限公司在杭州市江干区市民街迪凯城星国际旁的城市绿地内堆放物料,现场有一堆装修垃圾堆放于该处的空地上,其中一部分堆在了绿化带上,经测量,堆积绿地面积为4平方米。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该行为系属在城市绿地内堆物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0
    决定机关 江干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