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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质监罚字[2017]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案
    行政处罚内容 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诸)质监罚字[2017]55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0
    决定机关 市质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