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银监罚决字〔201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票据资产非真实转让;向监管部门的报告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未按规定落实票据业务内控管理要求;员工与票据中介存在往来,违规开展票据业务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365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10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丁国兴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