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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银监罚〔201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揽存,并将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存款贴息;统一授信管理违规;发放借户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2-31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骆有才(原任)  丁国兴(代为履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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