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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监垄处〔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8897850.00元。(二)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35124711.2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4022561.2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5
    决定机关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