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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发)安监罚〔2018〕第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9
    决定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