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锡滨住建罚字〔2020〕0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416047.5元(大写:肆拾壹万陆仟零肆拾柒元伍角)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7 |
决定机关 | 无锡市滨湖区住建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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