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同开市监处字[202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
行政处罚内容 | 通报批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5 |
决定机关 |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进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