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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同开市监处字[20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5
    决定机关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进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