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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焦工商城处字[2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30
    决定机关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