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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1]014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4月20日15时18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蓉茉大道5号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倪炳华驾驶/-普通货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南宁市蓉茉大道5号对车号为南宁市海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3月份桂AX2E06等41辆车存在超速行驶,桂AV278B等61辆车存在疲劳驾驶情况未进行处理,于2021年4月7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21年4月19日对上述问题进行复查,发现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7日仍存在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询问笔录1份、车辆动态监控记录登记表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视听资料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份。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