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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市监管案〔2020〕00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不按规定办理登记||违反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0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