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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市监处字[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发布房地产广告和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发布房地产广告和停止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5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7
    决定机关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