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萧(消)行罚决字〔2020〕190002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珀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通惠中路828号1-4层,法定代表人:马磊)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之规定,该单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杭州珀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杭州珀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于15日內将罚款交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201000064034787)。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2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5
    决定机关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