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淄高新市监处字[202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434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28699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08
    决定机关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