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RFID与刷脸支付的即拿即走的方法和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10690242.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390515A 公开(公告)日 2019-10-29
申请公布号 CN110390515A 申请公布日 2019-10-29
分类号 G06Q20/02(2012.01)I; G06Q20/12(2012.01)I; G06Q20/40(2012.01)I; G06K7/00(2006.01)I 分类 计算;推算;计数;
发明人 何阳春 申请(专利权)人 重庆云邮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百润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重庆云邮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400000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1幢6楼1号房团队B、D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属于无人便利店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RFID与刷脸支付的即拿即走方法及系统,包括以下步骤:S1,录入人脸信息,并且绑定签约支付协议,通过刷脸识别顾客身份对用户进店放行;S2,每个商品包含一个RFID标签,识别标签即可识别该商品;S3,触发识别区域的红外设备RFID读卡器读取当前商品信息并通过后台判断需要支付的费用;S4,刷脸确认用户身份同时通过第三方支付向顾客发起扣款请求;S5,确定扣款成功以后为顾客打开离店通道顾客离店。实现了无人便利店真正意义上的即拿即走的概念,降低了顾客的操作难度节约顾客购物时间,使无人便利店真正的实现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的能力,为顾客带来方便快捷的购物体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