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永冷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永州市宏一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3
    决定机关 永州市冷水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