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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市监处字〔2021〕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2
    决定机关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