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兴城综行处决【2020】6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兴一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64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0
    决定机关 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