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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延市监处字〔2020〕092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7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9
    决定机关 来舟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官桂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