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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新市监处字〔2020〕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2
    决定机关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