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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湛廉交罚[2021]0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4月09日10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廉江市华源城小区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湛江众禾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肖德贤使用粤GH3325、粤G3970挂重型货车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决定机关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